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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2010年2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以培养绿色低碳、生态环境、节能安全等相关产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主要特色,隶属广东省教育厅。学校是在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创建于1978年)基础上成立的。2013年,学校与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分别独立办学,2021年,学校与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实施集团办学。学校现有佛山南海和广州天河2个校区,在校学生1.3万余名,教职工700余名。学校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完善,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粤港澳大湾区氢能经济职业学院项目示范基地、国家环境保护培训基地、国家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东省高校节能示范单位、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广东省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获批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
学校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办学特色和服务区域产业发展要求,下设环境工程学院、环境监测学院、环境管理与大数据学院、人居环境学院、节能与安全学院、先进制造学院、食品健康学院和中职教育部。按照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的理念,建立起从源头清洁生产到中间循环经济,再到末端工程治理及其延伸专业全覆盖的专业体系。学校始终以专业建设为引领提升办学水平,现有省一类品牌专业2个,省二类品牌专业3个,省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4个。设有央财支持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2个,教育部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重点实训基地1个,省级公共实训中心2个,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实验室1个,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学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4项,当选为全省高职院校“资源环境与能源材料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在全国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修(制)订中担任“环境保护类”专业的组长单位,系全国环保类专业行指委副主任学校,环保行业领域和高职教育界影响力不断提升。 根据金平果2022高职专业竞争力排行榜,学校有3个专业排名全国第一,4个专业排名全国第二。
学校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院士工作室3个,珠江学者岗位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二级教授2人,博士36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南粤优秀教师5人,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3人,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个人1人,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国家环境监测尖端人才1人,省级高职教育专业领军人才培养对象3人,省级优秀青年教师2人。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厚德、精业、创新、有为”校训,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学者、一切为了学问,一切为了学校”的办学理念,贯彻“与广东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崛起共成长,为广东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做贡献”的办学宗旨,以“创新强校工程”为抓手,以产教融合为育人路径,深化校企合作,以赛促学,以赛促教,近年来在全国高职院校水环境监测技能大赛中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广泛认可。学校每年举办全省节能与生态环保人才专场招聘会,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稳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建校以来,学校向社会输送了一大批优秀的技术技能人才,为我省生态环保等行业提供培训服务和技能鉴定逾10万人次,有力推动我省生态环境事业发展。
学校实施特色办学,走产教研相结合的道路,发挥特色办学优势和师资技术优势,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学校在科研与科技服务方面不断开拓创新,不断增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提升办学水平,与佛山、珠海、中山、肇庆、江门、清远等地市生态环境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建立起协同创新、深度融合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地方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学校教学科研互融互促共同发展。学校积极构建“省市校”三级科研平台融合发展的科研创新平台体系,现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新技术企业1家、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佛山市科研创新平台5个以及校级创新研发中心10个。学校科研经费投入多年位于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未来五年,学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把握“双区驱动”发展战略机遇,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积极申报职业本科专业,推动氢能经济职业学院建设,形成南海高职教学园、氢能科技创新园、广州中职教学园、产教融合园“一校三区四园”的发展格局;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全国规模最大水平一流的生态环境保护高等职业学院,全国技术服务总量最多的生态环境保护高等职业学院,华南地区乃至全国最大的生态环境保护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环境工程技术和环境监测技术力争建设成为职业本科专业,最终把我校建成生态环境保护职业本科大学。
招聘信息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6.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参照在编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期间按80%发放。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17:00,请务必在该时间段内报名,其他时间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职称证书(含技能证)、业绩成果(主要教科研及社会服务成果、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专利、主要获奖等)等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该项材料,请按照顺序复制粘贴于同一个word文档中,并保证文档内容清晰可见)。以上材料请一并打包发到邮箱,邮件主题请按“岗位名称+姓名”的格式,发邮件后收到我校邮箱自动回复提示为报名成功。
(3)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即解除聘用。
(二)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并择优选出合适者参加面试,不合适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分为用人部门初试和学校复试,采用“个人情况介绍+试讲+现场问答(实操)”方式进行,对应聘者的岗位专项技能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须在接到体检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市或佛山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与聘用
(一)应聘人员经面试、体检、会议研究等招聘程序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学校人力资源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所聘人员是学校编外教职工,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面试等工作。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学校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发布有关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等有关证明材料,并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在港澳学习证明)。
(二)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各岗位关于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如需补录,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进行等额递补。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未被聘用且符合该空缺岗位条件的面试人员中调剂。
附件:应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