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江苏科技大学是省部共建的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江南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始终坚持为船舶工业、国防工业服务,已逐步发展成为一所工、管、农、文、理、经、教等诸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现有镇江东、南、西和张家港4个校区,以及北京研究院、上海研究院、浙江研究院和驻上海办事处,占地2500余亩。图书馆现有纸质图书149.5万册,电子图书53万种。学校现设有13个学院,48个本科专业及方向,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工程硕士培养领域,1个农业推广硕士培养领域,10个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专业。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防科工委重点建设专业,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5个省级品牌、特色建设专业;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5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招生,现有在校研究生2300余人,普通本科生20900余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我校设立了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现有430余名国防生在读。学校现有教职工1900余名,其中专任教师1000余名,有教授120名,副教授350余名。

一、招聘专业(研究方向)

部门

专业(研究方向)

学历
学位

职称

使用
意向

部门

专业(研究方向)

学历
学位

职称

使用
意向

船海
学院

船舶设计与制造、海洋工程

博士

 

教学

人文
学院

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博士

 

教学

发动机控制或发动机性能检测

博士

 

教学

科学技术哲学

博士

 

教学

机械制造(振动冲击与噪声研究)

博士

 

教/科

经济学/思想政治教育

博士

 

教学

应用电子工程

博士

 

教/科

法理学/法学思想史

博士

 

教学

船舶结构

博/硕

 

教/实

生环
学院

生物工程

博士

 

教学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博/硕

 

教学

环境工程(大气污染控制)

博士

 

教学

船舶原理

硕士

 

科研

土建
学院

工程管理

博士

 

教/科

机械
学院

机械设计及理论

博士

 

教/科

建筑学、土木工程

博士

 

教/科

机械电子工程

博士

 

教/科

南徐
学院

旅游管理

博士

副教授

教学

机械制造(材料专业学习经历)

博士

 

教/科

电信
学院

电机、电力电子、船舶电气

博士

 

教/科

蚕业
研究所

分析化学(仪器分析)、分子生物学

博士

 

科研

通信与信息系统、电路系统

博士

 

教/科/实

蚕遗传育种、

博士

副 高

科研

自动化、电子

硕士

 

教/科

张家港校区

船舶与海洋工程、电子信息工程

博/硕

 

教学

计算机学院

通信系统、计算机软件

博士

 

教学

机械设计与理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博/硕

 

教学

计算机网络(通信网络)

博士

 

教学

热能与动力工程、车辆工程

博士

 

教学

计算机应用(软件工程方向)

博士

副教授

教学

机械电子工程/汽车电子

博士

 

教学

经管
学院

物流及供应链管理

博士

 

教学

材料成型与控制(铸造方向)

博士

 

教学

金融学/金融工程、

博士

 

教学

冶金工程

博士

 

教学

会计学/财务管理

博士

 

教学

电气自动化工程、计算机

博士

 

教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博士

 

教学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嵌入式)

博士

 

教学

数理
学院

物理电子学(光电信息及传感技术)

博士

副教授

教/科

工商管理、物流管理、财务管理

博士

 

教学

数理统计、统计软件

博士

副教授

教/科

土木工程、工程管理

博士

 

教学

计算数学、电子电工、运筹学优化理论

博士

 

教/科

数学、物理、力学

博士

 

教学

材料
学院

焊接、腐蚀

博士

 

教学

哲学/政治经济学

博士

 

教学

模具、高分子材料

博士

 

教学

英语、体育学(武术/排球/足球)

博/硕

 

教学

外国语

英语(语言文学/比较文学)

博士

 

教学

人力资源、教育技术学/新闻传媒

博/硕

 

行政

计算机(软件)、财务/会计

硕士

 

行政

体育
学院

体育学

博士

 

教学

思政/计算机/美术学(国画)/管理学

硕士

 

辅导员

图书情报(竞争情报)、文学

硕士

 

教辅

二、招聘对象
特聘教授:(55岁以下)                                                                       
客座教授:两院院士及海内外优秀学者                                                            
引进教师:教授(45岁以下)、博士后(40岁以下)                                                    

补充教师:博士(35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30岁以下)

三、特聘教授

应  聘  条  件

岗 位 职 责

待       遇

1、能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
3、能胜任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
4、学术造诣高,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
5、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掌握本领域最新发展动态,具有领导和组织本学科中青年学术梯队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1、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3、领导学科建设。

1、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有关补贴外,还享受岗位津贴每年15万元人民币;
2、学校免费提供一套基本生活设施齐全的临时住房。
3、科研启动费50~100万元(含设备费)。
4、特聘教授负责组织学科梯队,学校为其提供100~300万元科研配套设备费。

四、客座教授
   聘任两院院士及海内外优秀学者为我校客座教授。客座教授每年来校工作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或提供相应的智力服务。客座教授在我校工作期间,免费提供一套基本生活设施齐全的临时住房,工作期间享受每年3万元人民币的津贴。
五、引进教师优惠政策

住  房  待  遇

科研项目启动费

收  入  待  遇

说       明

教授,在购房时,可享受购房补贴及安家费。若在校外购买商品房,其额度为26万元;若购买校内住房,其额度为13万元。
博士后,在购买校外商品房时,可享受购房补贴及安家费,其额度为:紧缺专业25万元,非紧缺专业18万元;

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启动费额度为:
教授,理工科12万元,其他8万元;   
博士后,理工科10万元,其他6万元。

引进教师到我校工作后,除执行国家、江苏省制定的工资政策和补贴外,还享受岗位津贴,标准为:
教授:3.5万元/年;
博士后:3万元/年。
从第三年度起正常参加岗位津贴评定。

1、重点学科且科研成果显著的人员在以上待遇基础上优惠条件还可面议,如果夫妻双方都符合以上引进条件,安家费不重复计发,可在单人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科研启动费分别计发。
2、引进教师在购房前,由学校提供临时过渡房或过渡期租房补贴800元/月。购校外商品房的,过渡期为1年;购学校住房的,过渡期为6个月。
3、学校可协助解决紧缺专业教授配偶的工作安排,配偶原则上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以上引进人员正式报到后可报销三次单程路费。

六、对补充教师的有关待遇

住 房 待 遇 及 补 贴

科研项目启动费

收  入  待  遇

说       明

博士,在购买校外商品房时,可享受购房补贴及安家费,其额度为:
海归博士(世界排名前100名大学毕业,经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认证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下同),紧缺专业25万元,非紧缺专业18万元;
国内博士,紧缺专业20万元,非紧缺专业12万元。

对补充教师,科研项目启动费标准为:
海归博士,理工科10万元,其他6万元;
国内博士,理工科6万元,其他3万元。

补充教师到校工作后,除执行国家、江苏省制定的工资政策和补贴外,还享受岗位津贴,标准为:
海归博士3万元/年;
国内博士1.8万元/年。
从第三年度起正常参加校内岗位津贴评定。

1、如果夫妻双方都为博士研究生的,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不重复计发,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科研启动费可分别计发。
2、来校的博士,在购房前,由学校提供临时过渡房或过渡期租房补贴600元/月。购校外商品房的,过渡期为1年;购学校住房的,过渡期为6个月。
3、引进的博士,在正式报到后可报销三次单程路费。

七、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以名校毕业生为主,第一学历为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制,首次聘期为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对部分优秀硕士研究生,在首次聘用期满后,经本人申请,用人部门考核,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方可报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学校正式编制。
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江苏科技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孙玲芳、田志伟、黄海军、尚静                       邮 编:212003
电 话:0511- 84401036  84402183  84401034                传 真:0511-84401034  8440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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